招标编号:夏商黄金香工程[2021]19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代理人(地址):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南路609号夏商置业大厦17楼A)
招标人:厦门亿香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夏商黄金香亿香公司停车场系统与人脸识别机安装项目
3、招标项目实施时间:招标方通知 ;
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本次工程项目主要是夏商黄金香亿香公司新增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增停车场设备,人脸识别机等。要求承包方负责现场施工,做好安全施工安全防护,保障作业安全,安装,调试设备稳定使用,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需由承包方负责清运出厂区。
5、本次招标为交钥匙工程,其最高控制价不得超过
5
万元,若超过最高控制价,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格投标人应满足“招标说明”中列明的“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7、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条件为: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和独立法人资格。已被政府以及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若投标,其投标书则视为无效标。
8、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21年9月6日起至2021年9月13日止,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8 :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17:00时在招标人所在地(厦门市湖滨南路609号夏商置业大厦17楼A)领取招标书面资料,并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9、本标于开标日现场交标、唱标,评标时,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出要求,投标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向评委介绍相关技术,并接受评委质询。投标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0、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陶先生、张先生
;电话:***
11、本工程评标定标标准方法采用
“合理最低中标价”,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自行查看现场,并了解招标人意图,报价必须为工程总包价,否则,招标人有权作为废标处理(现场联系人:兰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