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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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7 |
招标业主: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后溪镇人民政府后溪村五社联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道*号北方商务大厦***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CG** 项目名称:后溪镇人 |
关键词: | 政府 |
项目概况
后溪镇人民政府后溪村五社联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C(2021)-CG90
项目名称:后溪镇人民政府后溪村五社联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价 |
服务期限 |
一 |
后溪镇人民政府后溪村五社联动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26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实施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合同包完整不可分,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对合同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磋商响应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评审与成交以合同包为单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磋商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财务状况报告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磋商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磋商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4)信用记录:①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福建厦门)(credit.xm.gov.cn)查询磋商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打印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经查询,磋商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提示:(1)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的规定,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磋商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3)磋商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6日 至 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号北方商务大厦211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