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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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7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费用追加) *.招标条件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费用追加)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 |
关键词: | 起重设备 自卸 汽车 |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费用追加)
1.招标条件
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费用追加)服务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维修资金来自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2021年成本,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维修
2.2 服务地点:河南油田分公司生产区域
2.3 项目内容: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的检维修。
2.4 项目费用: 20万元(含13%增值税)
2.5服务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6 资质要求:一类汽车维修资质,各类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设备维修专业资质、具备办理河南油田市场准入的经营、诚信、HSE、专业资格。
2.7 质量及质保期要求:维修保养质量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执行,维修后设备正常运转,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招标人人为操作原因外,投标人负责免费返修。
2.8 合同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约定期限内支付90%合同价款,余10%合同价款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支付。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
3.2与投标有关的装备及设备状况说明、各种起重设备(汽车吊、自卸吊、升降车、叉车)设备维修所需要的特种资质许可证件。
3.3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项目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需具备独立履行项目的能力,禁止转包挂靠。
3.5具有相关设备维修专业资质,相应维修的设备及设施,能提供维修所用的材料和配件,具有合格证并实行质量三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质量技术要求
按照GB/T27996-2011《全地面起重机》、GB/T50278-2010《起重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行业与国家标准开展维修工作,保证维修质量符合要求。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5.1 公示时间:2021年9月 6日-9月10日止。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8:00
5.2 获取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油田五一路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生产(设备)部。
5.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由标书购买单位持交款通知书通过本单位财务给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财务科转账并开具发票(开票信息见附件),标书购买单位持发票到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生产(设备)部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时间:2021年9月27日08:30前。
6.2 递交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油田五一路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设备管理科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9 月 27日09:00
开标地点:南阳市宛城区油田五一路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8.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9.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上发布。
10.招标人
名 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南阳市宛城区油田五一路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生产(设备)部
邮 编:473132
联 系 人***
电 话:0377-63835230
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