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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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0 |
招标代理: | 牡丹江云合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安市 |
内 容: | ***省********医院项目**kV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省********医院项目**kV用电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省******* |
关键词: | 医院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中医院项目10kV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条件
牡丹江云合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中医院项目10kV用电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中医院项目10kV用电工程;
2.2项目编号:YHD2021-060
2.3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54500.00元人民币;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天;
2.5设计范围:本次工程在中医院院内西南侧地上一层新建用房内,新建10kV变电所1座供病房楼和门诊楼用电。利旧1台400kVA箱变,新建于10kV变电所西南侧,利旧400kVA箱变供后勤楼用电。10kV变电所电源分别引自10kV古塔线和10kV中东线,利旧400kVA箱变电源引自10kV变电所10kV侧。10kV变电所新上2台SCB11-1000/10.5主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的供应商;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有具备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9年8月至2021年8月)承担过来类似业绩至少一项(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没有以下几项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1年09月06日-2021年09月13日,每日08:30时-11:30时,13:30时-16:30时(北京时间)。报名时请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项目负责人***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5、发布公告的媒介
5.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index.jsp)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5.2本次采购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5.3本项目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 20 日14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9月 20 日14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牡丹江云合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牡丹江市五洲国际南门G区23-1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安市中医院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牡丹江云合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9月6日
采购人需求
一、采购标的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 注 |
1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中医院项目10kV用电工程 |
项 |
1 |
154500.00元 |
|
合计金额 |
154500.00元 |
序号 |
名称 |
技术条款 |
单位 |
数量 |
1 |
服务内容 |
施工图、工程概(预)算及现场配合 |
项 |
1 |
2 |
服务要求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保证在指定工期内完成成果交付。 3、设计编制完成并审查合格后,投标人提供一年及以上后续技术服务的承诺。 4、设计成果应符合现场实际和相关设计依据及技术标准,表达应当规范、准确、简明,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表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