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6 |
---|---|
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业主: |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
地 区: | 厦门市 |
内 容: | 我院将对宣传驻点服务进行院内磋商,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资质要求 参与谈判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
关键词: | 医院 |
我院将对宣传驻点服务进行院内磋商,欢迎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
一、资质要求
参与谈判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
二、采购项目
序号 |
名称 |
人数 |
期限 |
预算总价(万元) |
1 |
宣传驻点 |
1 |
1年 |
19 |
三、主要服务内容
1.宣传驻点人员应具备专业的采写能力、良好摄影能力、新媒体编辑能力,拥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宣传思维。
2.该宣传人员每周驻点我院工作5天(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服务内容包括协助院方制订医院宣传计划、开展院内宣传工作、撰写医院宣传通稿(新闻稿)、编辑校对微信公众号、负责协调各家媒体记者来院采访事宜等。(不含非宣传业务的工作)
3.该宣传驻点人员,其工资和收入部分在合作费用中支出,对方不再另行向医院收取其他费用。
4.对于该宣传驻点人员,我院可随时根据工作需要与对方进行沟通,调整工作内容和细节。
四、提供材料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证的正规新闻媒体相关证明。
2.正规新闻媒体营业许可证
3.医疗卫生系统的宣传及过往有做过类似驻点项目工作者优先考虑。
4.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表。
5.售后服务承诺。
以上每份文件应有投标单位盖章,装订成册,密封于档案袋内(各6份)。
五、磋商时间
项目具体谈判时间,以设备物资部通知为准,不再挂网通知。
六、磋商地点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4号楼(放疗楼)4楼,设备物资部谈判室。
七、有关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2021年9月13日16:00之前,到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设备物资部报名登记,逾期报名、逾期到会视为自动放弃。
2.逾时提交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与会议。
咨询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