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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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0 |
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为建设**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项目,拟就本项目BQ*、BD*基础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路**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安装工程 |
招标公告
为建设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项目,拟就本项目BQ4、BD5基础管道安装工程进行分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项目名称、地点、概况、招标范围及内容、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1、项目名称: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BQ4、BD5基础管道安装工程
2、项目地点: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
3、项目概况: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1号泊位后方堆场装卸工艺系统自动化改造工程续建工程BQ4坝基、BD5坝基内及坝基外侧周边有消防管道及电缆预留管。消防管道采用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主管DN250,支管为DN100,电缆管包含DN50、DN40等镀锌钢管,水管、电缆管穿坝基时采用DN200的镀锌钢套管保护。
4、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对本工程坝基内及周边埋地消防、电气管道安装、消火栓安装及管道系统试压等直至正常运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未尽事宜按照业主以及总包方要求执行,发生的变更以变更为准。本工程所涉及管材由甲方统一采购,其他物资及接水、电所用设备机械,水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开挖回填由甲方负责。因受坝基施工制约,施工段逐步提供,乙方需在甲方提供工作段后及时施工。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做法以工程施工图为准,本清单为暂定招标图工程量清单,未尽事宜按照业主以及总包方要求执行,发生的变更以变更为准。
5、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要求:共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9月20日,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如有变化以招标人下达的工期要求为准。
7、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1.5%)、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等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8、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材料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标准。关于钢骨架复合管的相关技术要求:(1)钢骨架复合管标准执行《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123-2016)》相关要求。(2)钢骨架复合管管件标准执行《给水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CJ/T124-2016)》相关要求。
9、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涉及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相应调整,但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0、本次招标设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为622043.16元(含税9%),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总价的将做废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评标现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进行验证,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属实质性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企业资格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通过分包商评审,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通过分包商评审的投标单位将不予通过报名。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按要求完成招标范围及内容要求的施工任务。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消防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2)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提供报名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3、设备要求:有,需符合以下要求 √ ;无 。
以上设备为本工程对机械、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提供满足工程工期(含节点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的设备(不得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环1、环2、无环保喷码以及排放标准国III及以下柴油运输设备)。
4、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近三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项目,在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业绩仅作为加分项,非必要条件)。
5、财务要求:
银行资信证明良好且财务报表近3年内无亏损。
6、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是否满足此项要求作出如实的专项声明承诺。
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社保证明及本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2)企业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后的近3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审计报告包括审定意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不得出现亏损,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如在报名后发现投标申请人在相关主管部门及我单位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上述要求若与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章节有冲突,以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要求为准。
四、安全及环保要求
中标单位应确保现场安全及环保管理符合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及我公司相关安全及环保管理规定。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单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本平台操作,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平台部分功能无法使用或信息显示不全。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0日15时30分,投标人需在该时间前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并将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本平台,以确认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标书费银行缴费凭证,其报名将不予通过。标书费:300元/份,售后不退。
2、投标人需使用企业基本账户将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缴于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账号,单位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日照银行石臼支行,账号:810101501421012858。汇款单上需备注:11#泊位续建管道安装工程标书费(岚南)。
3、招标人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向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公开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合同、图纸),已通过报名的单位可自行下载查看。
4、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并通过报名后,如无法参加开标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告知招标人。如未提前告知,将被视为不良记录,招标人有权限制其参与我公司其他项目投标报名。
六、其他
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进入招标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招标人可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并且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责任和蒙受损失。
2、招标人通过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图纸、变更、澄清、答疑,是投标人制作标书和投标报价的唯一依据。如投标人对招标资料有疑问,需在山东港湾电子招标平台通过答疑方式获得招标人澄清。投标人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获取的任何信息均不可作为投标依据。
3、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港湾建设集团设计院一楼开标室(连云港路98号)。
4、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招标人: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