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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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代理: |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投标邀请 致:**正程建设有限公司、***汇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村乡村健身步道和休息亭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仙夹镇**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仙夹镇**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投标邀请
致:福建正程建设有限公司、泉州市汇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湖村乡村健身步道和休息亭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永春县仙夹镇龙湖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 永春县仙夹镇龙湖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 永春县 ;
1.2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22.1762万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2.1762万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1.7质量要求: 合格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2.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2.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6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建[2017]16号)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在其被限制承接工程业务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3.2请于2021年09月03日至2021年09月0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春县政府门口商业大厦4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3.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年09月13日9:30 ;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肆仟元 ;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方式 。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以现金形式递交,密封一个信封内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未中标,则开标后当场退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弃权.
6.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投标书于2021年09月13日9时0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提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购买招标文件时的收款收据作为凭证,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集中放在收标处,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同时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永春县仙夹镇龙湖村村民委员会公布栏”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相应的书面文件,并及时认真查阅,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仙夹镇龙湖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永春县 ,邮编: 362600 电子邮件***
电话:18959925875,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桃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子邮件: fjtcdl@163.com 电话:18150529111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