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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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6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采磋(****)JSZF(Q)*** 项目名称:****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 |
关键词: | 小区 街 路 |
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JSZF(Q)050
项目名称: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52764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通信管道工程、配线光缆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①企业资格: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4.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来我单位领取《2021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路东街小区三网改造项目现场勘察单》,详细对现场进行勘察,充分了解本工程具体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之情况。此勘察单须经我单位盖章后装订入响应文件,若没现场勘察,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现场统一勘察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5点;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矿山路大黄山镇路东街小区,联系人:崔丙泉,联系电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1年9月10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1年9月10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7房间(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7房间(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9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7房间(第一开标室)。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雪 联系电话***
地址:***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1.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2.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0〕13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3.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1.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处
2.地址:***
3.联系方式***
4.采购项目联系人***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
3. 采购项目联系人***
4. 电话:***
江苏中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