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咨询服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谈判编号:GTDQ-TP-2021-169)
1.谈判条件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服务的谈判单位,谈判项目资金来自采购单位自有资金,现对信息披露咨询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2021年5月12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7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正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2谈判内容:
具体服务名称、规格、数量、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咨询服务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信息披露服务业绩要求:具备国内一流的信息披露服务水平,具备独立策划方案的能力,能够对公司上市前后信息披露业务提供技术支持。
3.1.3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2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
3.1.4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wenshu.html的查询结果)。
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
3.3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本次谈判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
4.2 发售谈判文件的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6日,每日8:30时至16:3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下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请于2021年9月6日16:30时前购买标书,本次标书费用200元;同时将填写完整的《谈判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b@bjqcc.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采购编号和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200元足额汇入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我公司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通过电子邮件***
4.4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6100 1628 7080 5000 0037
开户银行:建行宝鸡金台区支行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澄清文件将以电子邮件***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谈判编号及包件号。(标书费公司可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电子邮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10日14时00分-2021年9月10日14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0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发送至邮箱:zb@bjqcc.com;纸质版邮寄至指定递交地点。
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514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本次谈判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以电话谈判形式召开,投标人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标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加密)发送至指定邮箱,纸制版投标文件邮寄至公司指定递交地点。
6.谈判和二次报价
谈判方式采取电话谈判,谈判小组通过电话与各投标人逐一谈判后,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电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二次报价。
7.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通过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bjqc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9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917-2829172
电子邮箱***
附件1:
采购服务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在持续上市阶段遇到的与日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相关的监管政策、规则及应用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
2、公司在持续上市阶段可能遇到的与日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相关的重大风险、重要事件和重要时点,及时提供业务提醒;
3公司发现日常信息披露相关公告的合规性及合理性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就提供规则依据、案例借鉴、相关文稿优化等专业支持);
4、根据公司要求,为其股票停复牌问题提供咨询;
5、为公司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年报、中报、季报)中遇到的规则及应用问题提供咨询,提升定期报告质量(包括但不限于就所提出的建议提供规则依据、案例借鉴、XBRL校验后的更正建议、相关文稿优化等专业支持);
6、为公司日常经营中遇到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战略合作、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就所提出的建议运作流程、提供规则依据、案例借鉴等专业支持);
7、根据公司上市后的不同阶段,就年度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高送转等事宜提供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面的建议;
8、根据公司要求,为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买卖股票以及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之限制及风险提供咨询;
9、根据公司要求,协助处理证券监管机构以及投资者在上交所E互动平台中的问询;
10、就公司涉及交易所公司管理系统、业务专区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等日常证券事务的操作提供指导;
11、对证券市场涉及公司的重大负面舆情进行监测和提醒,及时提供相应的信息披露处理建议;
12、为公司提供证券市场融资、并购信息双周报;
13、为公司提供证券市场违法违规处罚案例双周报;
14、为公司不定期发送或解读证券市场最新重大政策、法律、规则。
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使用指导。为公司提供信息披露相关的各类监管资讯。
16、其它与信息披露相关咨询服务。
增值服务如: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重大信息报告制度、重大资本运作事前论证、培训服务等需单独报价。
附件2:
谈判申请表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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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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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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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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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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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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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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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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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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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生产厂(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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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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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
单位开票信息: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发票邮寄地址:***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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