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机务段
和谐型电力机车微机显示屏修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JDWB2021-008)
一、采购内容及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共1个包件,标的名称、数量、规格、资格要求等内容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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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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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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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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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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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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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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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型电力机车微机显示屏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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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型电力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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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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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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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与外包工作内容相符的下列其中某一条资质:①具有铁路部门CRCC认证的微机显示屏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②能够出具由铁路局集团公司或机车维修企业依据《铁路机车维修资质管理办法》(铁总运〔2015〕108号)正式发布的有关机车或零部件维修资质管理文件,并取得微机显示屏维修资质审查合格通知或证明。③能够出具国家铁路(原铁路总公司、铁道部)审批的《机车重要件定点验收呈报表》。④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厂商上述①、②、③中某一条要求的资质,且提供授权厂商的有效授权书,本项目接受生产企业授权的(不同行业、区域、项目)代理商参与投标。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1.投标人必须提供维修技术承诺书。配件的检测、修理、试验以及验收应执行国铁集团批准和认定的技术标准,必须符合产品的设计方案及图纸要求,确保检修质量可靠;配件出具《铁路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
2.投标人必须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对落实质保期要求及售后服务进行承诺。
3.质保期要求:需保证装车运用60万公里。
4.报价包含往、返运输费用。
(三) 售后服务要求:
①若出现质量问题,在招标方发出通知后,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根据需要一般应在72小时内到段提供处置服务。②在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免费修理或更换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故障配件,并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导致使用过程中发生责任性的事故,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经济损失。
(四) 交货时间: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五)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务段
(六) 其他要求:提供的发票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方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现就和谐型电力机车微机显示屏修理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公示期
2021年9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北京时间19:00。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
采购组织部门: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机务段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日期: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