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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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4 |
招标业主: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 |
项目概况
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YC-202130
项目名称: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梅州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技术服务 |
一项 |
人民币950000.00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简要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其他: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下列证明之一为准:①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财务审计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③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④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3)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成功购买本纸质磋商文件的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至 2021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方式:自行前往购买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梅江区泮坑大道与客都大道交叉路口泰豪大厦副楼B栋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需递交的资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昱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