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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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0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询比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二、采购要求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报价保证金:无 *、允许报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2020年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执行情况专项审计
二、采购要求
1、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2、交易方式:账期交易
3、支付方式:线下支付
4、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5、报价保证金:无
6、允许报价次数:2次
7、服务期:4个月
8、服务内容、范围: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必要时追溯到相关年度)启动的采购项目的合同实施、变更、验收、履行管理、结算(必要时追溯到立项、审批等环节)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审计采购合同约为620多项,要求逐项审计。
9、服务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桂国资发〔2018) 2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及运营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对集团公司运营分公司采购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同执行的效率效果进行审查及评价,提出优化建议,出具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并经集团公司审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运营分公司相关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内控有效性;
(2)运营采购项目验收的合法合规性;
(3)运营委外项目的日常管理情况;
(4)运营采购项目计量结算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
(5)运营采购项目支付手续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
(6)运营采购项目合同清单与结算清单的比较,检查成本消耗情况;
(7)运营采购项目合同变更手续的合规性;
(8)其他涉及采购项目的合法合规的情况;
(9)集团公司关注的其他事项情况。
10、人员要求:本合同内确定的现场负责人***
11、服务本项目需使用的工器具及物料要求:无
12、注册资金:无要求
13、上限控制价(含税价): 160000 元
14、是否需要报名审核:否
三、补充说明: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经营范围至少包含审计业务)。
2、结果确定方式——低价成交。评审小组对通过线下或线上提交的报价文件同时开启报价,对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进行比价,报价总价(不含税价,下同)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总价最低的排名第一(①总价相同时,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②注册资金也相同时,评委小组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本项目服务商。
3、供应商既可通过线下报价,也可通过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进行线上报价;但同一供应商不得在线下和线上同时报价,否则不论其线下、线上报价是否一致,其线下、线上报价均做无效报价处理。
4、“允许报价次数”指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价的填报过程可操作次数,以最终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线下报价以报价截止时间递交的最后一份报价文件为准。
5、报价无效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报价无效
5.1通过线下报价的需提供以下纸质盖章版文件,通过e车网线上报价的必须上传以下盖章版PDF格式扫描件,否则其报价无效:
5.1.1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5.1.2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2不含税总价高于上限控制价的,其报价无效。
5.3报价文件未按询比价文件要求填报的,其报价无效。
5.4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要求的实质性内容的,服务商提报低于服务要求的,其报价无效。
5.5比价文件实质性不响应的,经评审小组认定后,其报价无效。
6、通过线下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文件,及分项报价表电子版,于 2021年 9 月10日 9:00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中心A2楼1楼104室 会议室签到并递交文件,逾期不予接收。
7、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作为报价申请人的评审价格及成交价格,若不接受以上规则,则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2332828 徐工,电话:***
地址:***
五、附件:
1、承诺书
2、分项报价表
3、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