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3 |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门户枢纽形象宣传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采购需求:为营造全国文明城*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文明新特区 活力新**”城*形象,在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等城*门户枢纽,设计制作发布一批具有**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城市门户枢纽形象宣传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960000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采购需求:为营造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示“文明新特区 活力新珠海”城市形象,在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等城市门户枢纽,设计制作发布一批具有珠海特色的城市形象宣传画。具体位置包括: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的正门、出入境大厅、过境通道等,发布时间为一年,更新次数为3次。
合同履行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有过往相关项目经验,有在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口岸发布公益广告的权限。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资质证明材料(如过往项目合同、所获荣誉、人员资质、本单位资质等);
6.近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四、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从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选择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按照《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9月17日17点30分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5号楼304室。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