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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2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省********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G***** *.招标条件 本项目***省********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上报备案,项目投资代码为****-******-**-**-******,项目业主及招
 
招标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209G2101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已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上报备案,项目投资代码为2020-230229-44-01-12106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克山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热源建设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克山县经济开发区。

2.3建设规模:建设2×75t/h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配套建设蒸汽管网4166米,热水管网7488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服务,以及实施阶段工程建设、采购,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按规范及政府规定的各项专项验收、项目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缺陷责任修复、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委托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内容划分为1个标段。

2.6最高投标限价:111455600元人民币,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2840500.00元人民币;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08615100.00元人民币。

2.7计划工期: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8月15日,共319日历天。

2.8质量目标要求:

2.8.1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深度满足《建筑设计深度标准》的要求及国家规范、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要求。

2.8.2施工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

2.8.3采购质量目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10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行政许可。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安装(公用管道gb2)行政许可。

3.1.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a.施工部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b.设计部分:暖通或热能动力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建筑专业、结构专业设计分项负责人***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为投标人企业在职员工。

提供投标企业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2投标人在开标前须自行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中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本企业及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录入(其中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应录入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且“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联合体应满足3.1款的要求。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参与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zc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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