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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沙土镇青山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2 标签: 贵州省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2
截止日期:2021.09.10
招标代理: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贵州省
内 容:***沙土镇**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沙土镇**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采购标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万豪国际A*栋****号)(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
关键词: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金沙县沙土镇青山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金沙县沙土镇青山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采购标的)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珠海路万豪国际A1栋2802号)(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XGDL-2021-053-2号

项目名称:金沙县沙土镇青山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554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54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主要负责沙土镇青山村马老石至拖泥沟生产道路硬化,全长1359米。第一部分:主线:190米、宽;3.5米。支线①:长22米、宽3.5米。支线②:76米、宽3.5米。支线②-①:长16米、宽3.5米。第二部分:主线:长37米、宽4米。第三部分:主线:长888米、宽3.75米。支线①:长22米、宽3.5米。支线②;57米、宽3.5米。支线②-①;长51米、宽3.5米。实际以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示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内施工工作为准,以及保修期内保修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检查、备案等工作。(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册)(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需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之前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并完成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近3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近3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根据自身产品情况,必须按《采购文件》附件格式填写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具体执行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4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即开标时统一审查,提供资料不全或资料无效或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照要求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09点00分至2021年09月07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珠海路万豪国际A1栋2802号)

方式:现场购买电子文档或纸质文档。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珠海路万豪国际A1栋2802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

地点: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保证金数额(元):9000.00。

1.2、交纳时间:2021年09月03日 9:00:00至 2021年09月10日15:00:00;

1.3、交纳方式: 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自然人身份参与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通过本人或其法定经营者本人帐户转出。(银行转账方式以外提交保证金的需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1.4、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  名: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贵州遵义汇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支行

账  号:82000000000189464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地    址:金沙县沙土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正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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