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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2 标签: 福建省招标 大学招标 校区招标 道路招标 设计招标 规划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2
截止日期:2021.09.24
招标业主:福建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的编号为瑞晟榕招[****]**号的******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已由******安全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
关键词: 大学 校区 道路 设计 规划 路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师范大学的编号为瑞晟榕招[2021]40号的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已由 福建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师范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园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规划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旗山校区占地约2800亩,已建面积509063㎡、未建面积267200㎡(未含公共场地、绿地、湖泊);

2.4. 投资总额:/;

2.5. 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配合初步设计编制概算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

2.6.2. 内容:包括本项目校园道路交通规划、停车设施及相关的景观改造等工程设计,完成用地红线范围内总图、室外总体等各专业的设计。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02日至2021年 09月0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二层)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元。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09 月 24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二十二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授权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  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20万元(包干),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师范大学;

地址:***

电话: 0591-22867205、0591-22865607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0591-87831787,传真:***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帐    号:4325 5836 056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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