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责任保险)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医疗责任保险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2261
项目名称:医疗责任保险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00
采购需求:
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提供满足医疗责任保险风险保障需求的医疗责任保险方案。服务方案齐全,有合理的承保和理赔实施方案。保险范围包括因执业过失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仅包括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体上的伤残、疾病、死亡所需要进行的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同时包括事故鉴定费、查勘费、取证费、仲裁或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律师费等法律费用也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1、保险类别:医疗责任保险
★2、保险赔付限限额:
(1)年累计赔偿限额650万
(2)每次保险事故每位患者责任限额60万
(3)累积法律费用责任限额30万,无免赔额。
★3、保险追溯期:首次投保本保险合同的医疗机构无追溯期;连续投保追溯期设定:连续投保本保险的,追溯期从保险期限起始日向前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早于连续投保本保险的第一张保险单的保险期限起始日;
如果投保人中途未续保,一段时间后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需重新计算,即追溯期至多仅追溯至重新投保后第一张保险单保险期限起始日,且最长不超过3年。
★4、续保时,投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采购人进行保费的动态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2)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同一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9月29日 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建设银行浑南东路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62328107300000634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