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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兴华乡基础设施及办公房改造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1.09.0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9.02
截止日期:2021.09.2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省*********兴华乡基础设施及办公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呼发改(****)**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兴华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投标监管部门为***
 
招标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兴华乡基础设施及办公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呼玛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呼发改(2021)75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省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呼玛县兴华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管部门为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兴华乡基础设施及办公房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主要改造4889延长米,3.5米宽巷道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9月30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4建设地点:呼玛县兴华乡新立村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不划分

2.8招标控制价:4611099.9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无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1年05月-2021年07月,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返聘证明和退休证。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03日17时00分至2021年0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标网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采用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呼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呼玛县兴华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394570032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新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会展家园28栋10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663753076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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