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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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7 |
招标业主: | 萍乡市公安局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海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萍购****B*********)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
萍乡市海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萍乡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萍购2021B000492136)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萍乡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萍购2021B000492136
项目名称:萍乡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6800.00 元
最高限价:3568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萍购2021B000492136 | 萍乡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及相关配套器材采购项目 | 1 | 套 | 3568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0日内交货,整体质保1年(技术参数中特殊要求的装备除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或《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8:00 至 2021年09月13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2021年09月17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4.各投标人报名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萍乡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萍乡市海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