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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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0 |
地 区: | 芜湖市 |
内 容: |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人民检察院 ****年*月*日 询价函 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将启动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人:** |
询价文件
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日
询价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人民检察院档案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我院将启动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2、采购人: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3、询价内容: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档案数字化项目,对归档材料进行扫描、整理、信息录入等(各类档案材料约240000页)数字化处理
4、控制价:25万元(最终金额以审计结算为准)
二、投标书内容
1、投标单位资格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专业资质证书、企业介绍)。
2、投标单位具备《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中规定的数字化服务机构资质。
3、投标单位具备保密资质(省内单位需具备乙级及以上数字化加工资质、省外单位需具备甲级数字化加工资质)。
4、投标单位有检察院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成功案例或经验优先。
5、招标文件中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书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书于 2021年9月10日 前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投标。
4、投标书要密封、加盖密封章,内容不许涂改和行间插字。
四、开标
1、计划于 2021年 月 日 时,在我单位召开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2、招标单位及投标单位确认投标文件无误后,当场开封,以单位资质级别、注册资金、以往项目规模以及拟派现场人员等综合评分,评分最高者为预中标单位。
3、招标单位组织评标后,通知中标情况。
五、合同签订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将约中标单位谈判服务合同,达成共识后于3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
询价单位: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
发函时间:2021年 9 月 2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