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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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3 |
招标业主: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公告 *****************省分公司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X****-****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省分公司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JX****-****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JX2021-2114G),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583.736304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9月03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09月09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正文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91号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JX2021-2114G;
2.2项目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用房装饰装修工程;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2.4项目概况: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办公楼7、8层;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3320㎡;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7招标控制价:583.736304万元;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25号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注册建造师 1 人、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3.3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9月1 起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示(中标公示须提供查询网址)。
3.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投标期间(以开标当日公布的为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自行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公对公汇入以下账户(非公对公不予受理),标书款到账后发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以代理机构收到标书款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
名 称: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户:166489458114
注:1.汇款时须备注标书款及项目编号,未备注视为未汇款;
汇款后未及时联系我公司造成招标商文件延迟发放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13时3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91号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6-1号
联系人***
电 话:0451-82665059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89号
联系人***
电 话:0451-87003479
邮 箱:zjx87003479@163.com
2021年9月2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精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