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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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8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基地旗杆旗台改造项目,现采用公开比价方式选聘服务商,诚邀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比价。 一、项目名称 **基地旗杆旗台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 *****镇大澳中心渔港西南侧 三、项目内容 *.本项目计划对**基地指挥中心楼前方广场进行功能性改造,设立国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东山基地旗杆旗台改造项目,现采用公开比价方式选聘服务商,诚邀合格的服务商参与比价。
一、项目名称
东山基地旗杆旗台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址
东山县铜陵镇大澳中心渔港西南侧
三、项目内容
1.本项目计划对东山基地指挥中心楼前方广场进行功能性改造,设立国旗旗杆和旗台,包括原位置花台移除及地板砖还原、旗台建设及旗杆设立等内容。
2.施工及材料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花台移除及地面复平 |
1.花台尺寸:花台尺寸4.57*17.67*0.45m,花台边缘为砖块结构铺装大理石、宽40cm、中间填充种植土,为契合广场砖、保证广场砖的完整性,需开挖尺寸为5.4*18.1m; 2.复平要求:移除花台后,对开挖位置采用素土夯实、200厚级配碎石基层、200厚C15砼垫层、30厚1:3水泥砂浆、50厚花岗岩板铺贴的工艺进行广场还原(中间需预留旗台用地,旗台用地需具备同样的垫层基础,花台中间设有电井1个,需进行隐蔽处理),花岗岩板尺寸与样式、颜色需与广场一致或相匹配,广场为60*60cm、60*30cm、30*30cm三种规格花岗岩铺贴而成。 |
2 |
旗台建设 |
旗台占地4.5*4.5m,设置三层阶梯,采用C25混泥土浇筑,表面采用厚1.5cm印度红大理石面铺贴,边缘加厚倒角处理。 |
3 |
旗杆设立 |
13米手动锥形旗杆,采用304不锈钢材质一体成型,上口80mm,下口200mm,厚度4mm,底座在垫层基础上采用C30混泥土浇筑,预埋深度符合行业标准,旗杆抗风等级不小于12级,旗杆需进行避雷接地处理,施工完成提供5套相应标号国旗。 |
说明:实际工程量差在5%以内不作补差或扣减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相关资质(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7万元人民币,包含施工费、材料辅料费、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直接相关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控制价视为报价无效。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投标人满足资格和采购文件所有要求,价格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者,现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人。
七、递交材料、开标地点与时间
凡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即日起向我单位咨询招标相关事宜并递交投标材料。
咨询、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9月8日10:00。
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上午10:00。
递交材料及开标地点: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直属三支队(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铜陵镇大澳中心渔港西南侧)。
八、投标文件组成及要求
(一)投标文件组成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书(附件1);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附件2);
4.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办公场地证明,办公场所若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办公场所自有的,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5.报价表(附件3)。
(二)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材料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书与相关证明文件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材料装袋密封,密封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参加投标单位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否则其报价无效。
4.投标人若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资料或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其投标无效。
九、项目要求与项目验收
1.项目需在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中标人应本着诚信服务、及时高效的原则,及时安排高素质技术人员,投入良好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3.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定,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如由于中标人施工或操作不当造成任何损失和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4.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5.项目完工后中标人应提交项目竣工验收单和详细的项目结算单。
6.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十、其他
1.采购人不组织踏勘,自行踏勘费用自担。
2.项目联系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