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配置第二批仲裁统一着装制作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配置第二批仲裁统一着装制作项目。
二、参加招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是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企业(投标单位应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服装生产或加工”字样。
(二)投标单位的产品应具有ISO 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三)投标单位在福建省内必须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在省内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9日止。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报告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处,并提交有效资质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2层,联系人:刘茜、徐晓瑜,联系电话***
附件:1.《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配置第二批仲裁统一着装制作项目招标采购办法》
2.《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配置仲裁统一着装制作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3.《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配置仲裁统一着装制作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一览表》
4.《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配置仲裁统一着装制作样式》
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