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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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1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三、评标办法 |
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公开:
一、项目概况
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皮卡和双排拦板轻卡设备采购项目公告。
三、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网运营管理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66号
邮政编码:3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0791-885517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九龙湖萍乡大街九龙湖收费站旁
邮政编码: 3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传 真: 0791-86690813 0791-86611680
电子邮件***
2021年9月1日
附件: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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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1.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人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以报价低者、技术评分高者、商务评分高者优先排序。 |
2.1.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正确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补遗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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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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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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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不得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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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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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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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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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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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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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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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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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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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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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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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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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 |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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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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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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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填写 |
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 |
文件填写及组成 |
组成齐全,没有缺项或缺页,内容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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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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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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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分项报价表 |
投标人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了投标分项报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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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唯一性 |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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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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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20分 投标报价: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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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价E=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P=[X2×G1+(1-X2)×B]×X3 G1—最高投标限价 X2—最高投标限价与投标人报价平均值复合系数,开标现场从0.3、0.35、0.4之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 X3—复合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9、0.98、0.97之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 B—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条规定不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其他≤G1且≥C的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其中C=(G1+A)/2×Z Z—成本系数,Z=0.85+X1-1 若投标人报价<本标段C,则该报价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A—除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4条规定不参与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外,其他报价算术平均值; X1—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开标现场从0.96、0.97、0.98之中随机抽取一个数值。) 评标基准价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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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九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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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
业绩(12分) |
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7.2分,投标人或设备制造商近五年每增加1项类似货物业绩[单项合同中所投品牌皮卡或双排栏板轻卡的合计金额不小于50万元或所投品牌皮卡或双排栏板轻卡的任一年度累计(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销售金额不小于400万元]业绩合同的加1.2分,最高加4.8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并附设备采购清单扫描件。(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合同未能体现货物参数,可另行提供加盖设备制造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合同不予认可;设备采购清单或证明材料的内容至少应包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投标人不得提供设备制造商与经销商签订的业绩合同,否则其业绩合同不予认可。) |
履约信誉(5分) |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同时具有有效的环境体系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安全体系认证的,加1分;本项最高加1分。 评审依据: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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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或品牌)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加1分;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荣誉的,每个加2分;本项最高加4分。 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荣誉或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必须由国家行政机关颁发,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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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的,得基础分1.8分,每延长 3 个月加 0.3 分,最高加1.2分。 评审依据: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质量保证期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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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12分) |
1、设备性能指标全部满足实质性指标(带★号指标)要求的,得基础分7.2分。 2、实质性指标(带★号指标)明显优于规定值(指无具体参数)或优于规定极值参数10%及以上的,达到 1 项加0.7分,最多加2.1分。 3、一般性指标(不带★号指标)明显优于规定值(指无具体参数)或优于规定极值参数20%及以上的, 达到 1 项加 0.7分,最多加 2.1分。 4、一般性指标(不带★号指标)不满足的,达到1项扣 0.7分,最多扣第2、3项所得加分之和。 5、如S7-1皮卡 技术参数2.3.4款为“变速箱:自动档”认为是明显优于规定值,加0.6分。 评审依据:根据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进行打分。(如所投产品为车辆的,还需提供所投车辆的公告参数截图和查询网址截图) |
售后服务方案(3分)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江西省内售后服务网点分布情况,售后响应时间、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应急反应方案、能力、排除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外的服务计划;设备说明操作、保养维护培训方案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是否完备、具体、可行性打分。 售后服务能力强、服务方案内容齐全、释义清晰的得3分,售后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方案内容一般、论述不够详细的得2.4分,售后服务能力一般,服务方案内容简单、存在缺项漏项的得1.8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方案及佐证材料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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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保障能力(5分) |
供货保障能力评价:投标人须提供供货保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商近三年(2018年-2020年)类似货物产能阐述及佐证材料、投标人供货保障措施、供货计划及供货承诺。 方案描述详细具体,合理全面,可行性高,供货能力强:5分; 方案描述完整但不详细具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可行性,供货能力较强:4分; 方案描述条理清晰但不够完整,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供货能力一般:3分。 评审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方案及佐证材料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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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6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则投标报价得分=60+偏差率×100×E2。 本项目E1=1.5;E2=1.0。 其中: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所有评分分值计算保留九位小数,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无 |
评标办法正文
正文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发改法规〔2017〕1606号)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年版)由投标人自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