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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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国际会展中心酒店项目亮化工程 邀请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 标 人:****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年*月*日 工 |
编制人(组长): 陶兰
日 期: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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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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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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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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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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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与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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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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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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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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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酒店项目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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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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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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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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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大道以东、通沪大道以南、紫琅湖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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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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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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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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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造价约23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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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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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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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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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包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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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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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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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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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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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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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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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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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9月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1月
施工总工期6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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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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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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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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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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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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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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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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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酒店项目亮化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灯具、管线及控制设备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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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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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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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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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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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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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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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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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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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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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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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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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40000元(递交方式:现金,放入档案袋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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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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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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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疑问材料
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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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在2021年9月4日17时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362580477@qq.com)向招标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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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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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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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答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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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4日17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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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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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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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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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
4、《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定额》2016版
5、《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版
6、《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号)
7、《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1年第8期
8、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1〕379号)
9、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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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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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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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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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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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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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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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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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2354157.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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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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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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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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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文件一式叁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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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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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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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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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时00分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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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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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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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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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21年9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702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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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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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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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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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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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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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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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担保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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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须从基本帐户开户行出具)或现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的5%,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 5 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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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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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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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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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招标代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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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3625804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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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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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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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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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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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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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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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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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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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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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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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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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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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
基本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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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
|
1.5
|
4
|
省级标化增加费
|
0.3
|
||
5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0.21
|
||
6
|
税 金
|
税 金
|
除税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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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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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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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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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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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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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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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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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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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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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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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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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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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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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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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
|
溢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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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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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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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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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司朗
|
飞利浦
|
|
|
|
3
|
电线电缆
|
中天科技
|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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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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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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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元器件
|
施耐德
|
A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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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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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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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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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所推荐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供投标人选择使用,进场前须将品牌、型号、样式报招标人确认,根据各家灯具的特点泛光照明灯具可以选用2-3个品牌的进行组合,并根据需要进行封样;
2)投标人不得使用招标人推荐以外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如确有需要,应相当于或优于招标人所推荐的主要设备、材料品牌,且需提供充足的理由、详实的证明资料。 3)选定品牌必须为该品牌标准系列且为一线产品,并保证原厂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