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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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师范大学“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师范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采购内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 |
关键词: | 大学 平台 |
沈阳师范大学“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沈阳师范大学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采购内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
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预算:人民币110000元/年(服务期1年);次年起,每年云平台租用费用为60000元/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2019年6月17日,辽宁省市县财政专员办服务中心通过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了供应商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来承建辽宁省财政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号)和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综[2018]693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流程、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
根据财政部发文《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地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7号)和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库[2019]212号)的要求,财政部门要统一规范项目识别码、非税收入缴款识别码、收缴全国统一缴款渠道。
根据省财政厅发文《关于印发辽宁省非税票据系统市县实施费测算标准的通知》(辽财专服[2019]388号)和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LNZCHT2019-0301-1(1))的要求,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为我省非税票据一体化系统的实施服务厂商。博思高校云平台为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针对解决高校非税票据业务开发的专用平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该项目符合财政厅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第三条第一款中第3项,按照统一标准在全国或区域性实施的采购项目,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沈阳师范大学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云平台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四、2021年8月27日举行了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参会专家有杨凌、马媛、毕娟、闫大波、王旭伟。
现予公示 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异议函和授权委托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地址:***
联系人:丛海勃 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辽宁省财政厅采购办 地址:***
联系人:后宗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