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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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高新区餐饮业选址负面地址清单补充识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比选公告 我局拟开展“**高新区餐饮业选址负面地址清单补充识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现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管理局 (二 |
我局拟开展“成都高新区餐饮业选址负面地址清单补充识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现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餐饮业选址负面地址清单补充识别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150万元
(四)工作内容:按照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相关要求,完成“成都高新区餐饮业选址负面地址清单补充识别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全部工作。
(五)工作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在时限内编制开展前期需求论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省市区各级财政部分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可用于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展开评标、采购信息公示公告、合同备案等全部招投标工作(包括不限于相关文件现场讨论修改、政府采购云等平台挂网公式等)。
二、比选安排
(一)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供应商需在2021年9月6日14:00前将比选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及资格要求相关文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1169815670@qq.com,文件命名为餐饮业选址招标代理报名-XX公司。我局将在收到供应商报名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审查,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大于3家(不含)且小于10家(含),我局将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作为入围供应商,若供应商大于10家,我局将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供应商参与比选,入围供应商将进入提交比选资料环节,抽取结果以我局电话或邮件通知为准。
(二)入围供应商需在2021年9月9日15:00前将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的比选资料报送至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管理处。比选结果将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三)比选资料需包含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报价函
3.承诺函
4.提供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的网上截图
5.其他参选人认为需提交的资料
注: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选资料需密封完整,封面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正副本各一份)。
三、项目有效报价范围
(一)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以最终中标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二)入围供应商报价:入围供应商在满足项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本项目控制价下浮报价(下浮按百分比),包括工资、福利保险费、车辆出行费、管理服务费、税费等一切所需费用,一经中选,则中选价即作为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包干价”,合同履行期中选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增加合同费用。
四、商务要求
(一)合同签订: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签订。
(二)付款方式和时间: 完成上述项目政府采购并完成备案资料整理后,中选人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支付申请资料(支付申请、发票等)后,采购人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五、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3.参选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受诚信管理处罚的说明,提供《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选。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中选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评分细则见附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