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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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4 |
招标代理: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年港区水环境畅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港区水环境畅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项目概况
2021年港区水环境畅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仓市东昌大厦60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G-ZFCG-2021036
2、项目名称:2021年港区水环境畅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采购
3、项目简介
工程项目位于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工程分项为:北环路新建桥梁工程、虹桥路管涵改造工程、滨江大道管涵改造工程、光明新村小区污水改造工程、和平河断头浜引排水工程等。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元)。
7、采购需求:
(1)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的整体安排,该项目实施时间紧迫,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经采购人确认,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2)勘察设计主要内容:
1)2021年太仓市港区零星水系沟通工程设计
2)满足2021年太仓市港区零星水系沟通工程设计工作需要的地质勘察工作。
3)满足光明新村小区污水改造工程中的牵引管、和平河断头浜引排水工程中的牵引管、虹桥路管涵改造工程中的顶管、滨江大道管涵改造工程中的顶管等分项工程安全的相应的物探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须同时满足(1)、(2)或(1)、(3)
(1)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有桥梁、道路)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具有工程勘察资质的可分包给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提供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1日至 2021年09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太仓市东昌大厦609
方式: 现场购买获取,购买时出具以下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予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2)地质勘察分包单位(如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售价: 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东昌大厦609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太仓市东昌大厦609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事项: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示绿色苏康码、《公共资源交易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查看绿色苏康码、检查口罩防护、个人信息情况登记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一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八、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
无。
九、代理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