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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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代理: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受**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经批准,**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检大院屋面渗漏维修工程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检大楼屋面渗漏维修工程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JXTC********** 二、比选人:**省农业技 |
关键词: | 农业 |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经批准,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检大院屋面渗漏维修工程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检大楼屋面渗漏维修工程比选项目
项目编号:JXTC2021080389
二、比选人: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检大楼屋面渗漏及办公室维修工程。文教路农检大楼3、4楼屋面及5楼卫生间渗漏,造成3楼阶梯会议室、4楼办公室和走廊等多处渗漏。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原楼面地砖、防水层,楼面水泥砂浆找平,铺贴卷材防水,浇筑细石钢筋混泥土面层,卫生间防水,办公室墙面刮瓷刷乳胶漆,安装木门、复合地板等。
四、投标人的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9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3楼308室。
六、比选文件组成
1.本公告及响应文件格式
2.工程量清单(电子版)
七、比选响应文件需用文件袋密封,密封处及所有比选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八、投标人应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
1.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5.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报价单。
九、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比选地点,比选人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比选响应文件。比选时间:2021年9月13日下午15:00。届时请经授权的法人代表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比选响应文件到场。
十、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7楼706室。
十一、比选办法:由江西省农技推广中心事务保障处组织有关人员评审,江西省农技推广中心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报价最低者为本工程中选单位,如报价相同,比选人随机抽取确定中选单位。
十二、现场查勘时间、地点:2021年9月8日上午10:00,南昌市文教路359号,江西省农业检验检测综合大楼。
十三、本工程比选控制价为:¥28.9万元(人民币贰拾捌万玖仟元整)。
十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废标:
1.超过递交截止日期递交比选响应文件。
2.比选响应文件袋未密封。
3.比选响应文件袋密封处及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4.比选报价超过比选控制价。
5.比选响应文件缺少必要的组成部分。
6.经授权的法人代表委托人未到场。
7.参与比选单位不足3家。
十五、主要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数。
3.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4.工程结算:预算内所有暂估价及暂列金不可预见费,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和价格进行结算,其他项目工程量和价格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调整。
5.工程款支付: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经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
6.主要材料要求:见预算清单。
7.质保期:一年,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十六. 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官网(http://nync.jiangxi.gov.cn/)公告成交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七.成交通知书和代理服务费
17.1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7.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收费标准=(中成交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费率 |
速算增加数(万元) |
100以下 |
1.0% |
0 |
100-500 |
0.7% |
0.3 |
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15710014730000636
十八、询问和质疑
1.询问
投标人对比选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质疑
投标人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比选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比选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
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对比选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比选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3)对比选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比选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4)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比选活动的投标人。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十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政府
地 址:***
电子函件:jzzc@jxzxtz.com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