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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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3 |
招标代理: |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温州市 |
项目概况
瓯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D-H20210831CWZ
项目名称:瓯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项目
预算金额(元):6900000
最高限价(元):6900000
采购需求:
:
标项名称: 瓯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瓯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单位负责人***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制版采购文件,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下方选取“潜在供应商”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供应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投标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3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瓯海区分中心,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开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11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瓯海行政中心1号楼6楼
传 真:/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瓯海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项目采购文件(发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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