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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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常山县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气象局 项目名称: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创建**“中国气候宜居城*”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常山县气象局
项目名称:创建常山“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创建常山“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4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创建常山“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74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承担创建常山“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位,需要获取常山县连续30年以上的地面气象观测和高空气象探测资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长期气候资料具有保密性。浙江省气候中心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浙江省气象局事业单位业务机构,是唯一可以合法获取并使用浙江省气候观测、监测、探测、预测、预估等多源多类型数据资料的机构。
承担创建常山“中国气候宜居城市”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单位须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资质。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候可行性论证机构的确认和管理工作。目前,只有气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业务机构具备气候可行性论证资质。
综合以上因素,考虑到本项目的保密性、专业性、紧急性,为确保该项目的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三)项: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经专家论证,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条件,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供应商为:浙江省气候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省气候中心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8月31日至 2021年9月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常山县气象局
联 系 人: 何超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常山县天马街道孔家坞弄6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 : 李卫明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常山县定阳北路415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