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甘蔗街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在县城新区选点建设十个街头口袋公园,改造范围为1、儿童乐园(原消防大队旧址改造);2、江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3、榕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4、滨城大道与榕洲路交叉口3个节点;5、滨城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4个节点。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广场、园路、绿化改造、儿童游乐设施、配套设施等。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 发包范围: 在县城新区选点建设十个街头口袋公园,改造范围为1、儿童乐园(原消防大队旧址改造);2、江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3、榕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4、滨城大道与榕洲路交叉口3个节点;5、滨城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4个节点。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广场、园路、绿化改造、儿童游乐设施、配套设施等。
(2) 发包内容: 在县城新区选点建设十个街头口袋公园,改造范围为1、儿童乐园(原消防大队旧址改造);2、江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3、榕洲路与昙石山西大道交叉口节点;4、滨城大道与榕洲路交叉口3个节点;5、滨城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4个节点。建设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小广场、园路、绿化改造、儿童游乐设施、配套设施等。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 工程预算造价: 2398393元; 组成: 2398393;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 2110586元; 组成: 县审计中心审核的预算审核价下浮12%作为发包价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 6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如果有);
2.6 质量要求: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