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
截止日期: | 2021.09.09 |
地 区: | 平湖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新埭镇大齐塘村建材堆场码头智能化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埭镇大齐塘村建材堆场码头智能化提升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新埭镇大齐塘村股份经济**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 |
关键词: | 码头 建材 |
新埭镇大齐塘村建材堆场码头智能化提升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埭镇大齐塘村建材堆场码头智能化提升工程(设备采购) ,项目业主为 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建设资金来源 村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堆场码头;
2.2工程招标范围的内容:采购平湖市新埭大齐塘村建材堆场码头吊装管理中心、设备及人员安全防范系统、智能喷雾及排污监测及远程环境质量监测等供应商1家,包括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等,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清单;
2.3施工工期: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2.4本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1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下载地址:***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1年 9 月 8 日 16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幢2101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幢2101室),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
5.2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
5.3招标人将委托工作人员做好开标、开启投标文件现场、评标及开标全过程录音录像。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
5.4 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9月 9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新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3楼(新埭镇虹桥路585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7. 特别说明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由银行出具的 壹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埭镇分中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平湖市新埭镇人民政府基建户,
开 户 行:平湖市农村合作银行新埭支行,
帐号:2010 0008 4861 499。
如投标单位与收款单位开户在同一支行的,可用转帐支票;投标单位开户在嘉兴市外银行的,可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
票据随投标文件同步邮寄,但应单独装袋(不要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未按时缴纳、未按时送达的均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7.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等所有相关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平湖市新埭镇大齐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平湖市新埭镇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55号建工大厦A栋2101室
邮 编: 314200 邮 编: 314200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573-85639773 电 话: 0573-85261372
传 真: 传 真: 0573-8527098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1 年 8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