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海东高新区)供水工程(厂区)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委托第三方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JTP2021-10)已具备采购条件,拟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投资额180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或市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注:业绩须提供咨询合同。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注: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方式
请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于2021年9月5日17:00(北京时间)前进行登记,将报名函(含供应商全称、参加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联系人及其电话、邮箱等内容)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邮发送至报名邮箱zj2676645@163.com。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
湛江市坡头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