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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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转让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AH****DF******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转让标的为***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生产厂家为**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年投 |
关键词: | 电梯 |
金寨县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转让公告
一、标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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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2021DF104397 |
监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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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金寨县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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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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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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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述 |
1. 转让标的为金寨县财政局一套报废电梯组件,生产厂家为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2007年投入使用,现已报废拆除,存放于金寨县财政局内。拆除的电梯组件包括:电梯主机1台(含制动机)、电梯配套的配电箱1台、轿厢配件和电缆,组件整体转让。标的详情参见《金寨县财政局拟处置已拆除电梯组件资产评估报告》(皖信评报字【2021】第033号)及本公告附件《资产清单》。 2. 现场勘查联系人:何先生,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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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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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状态 |
闲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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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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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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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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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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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日期 |
/ |
成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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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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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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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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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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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动延牌 |
□不改变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不低于5个工作日),最多延长*个周期; R变更挂牌条件后,另行公告;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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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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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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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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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整体转让,标的的状况、类型、数量在本公告附件资产清单范围内以意向受让方勘查时现状为准,转让方不能保证标的有继续使用的功能及配套完整性。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前必须对标的进行现场勘查,对标的情况、环保和回收政策等进行全面了解,并与转让方签订《现场勘查确认单》,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的现场勘查,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公告之全部内容和相关材料,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和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和已披露瑕疵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通知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相关方的补偿。 3.转让方不提供转让标的交易价款发票或收据。 4.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向转让方交纳“运输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不计息)。受让方在交纳“运输保证金”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开始进行标的交接,双方签订《资产移交表》《划转价款确认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资产移交表》《划转价款确认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5.标的资产交接日后保管、运输及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受让方须自标的交接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完成上述工作,受让方完成标的运输等上述工作的并经转让方确认合格后,由转让方在5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退还“运输保证金”(不计息)。 6.《资产清单》《现场勘查确认单》《动态报价须知与竞买人使用手册》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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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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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让申请材料递交 1.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保证金(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负责人***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4)现场勘查确认单;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 (6)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二)交易方式和交易进程 1.本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可且应当通过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已现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的意向受让方,还须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完成线上信息录入、项目申请和动态报价程序,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网络动态报价须知》《竞买人使用手册》。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在《竞价结果通知单》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保证金交纳和扣除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后,须按照本公告“保证金设定”栏规定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转为立约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不计息)。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受让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或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未经同意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或未按照公告约定签订竞价结果通知文件或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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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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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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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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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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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登记。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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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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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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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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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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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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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账号 |
详见中心网站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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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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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金寨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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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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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戚家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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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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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或政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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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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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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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13414260032407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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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信息 |
户名:金寨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号:1314238029100000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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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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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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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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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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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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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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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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