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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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一、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五一西路**号(原五一西路**号***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储运分公司内部) 出租资产:*****.*㎡ 租赁用途:本次招租业态除不能经营工业生产及加工外不作限制。 租赁期限:租期五年(维修改造期*个月)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二 |
关键词: | 路 |
一、出租资产基本情况
地理位置: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58号(原五一西路26号南宁市蔬菜有限责任公司储运分公司内部)
出租资产:28672.3㎡
租赁用途:本次招租业态除不能经营工业生产及加工外不作限制。
租赁期限:租期五年(维修改造期1个月)
公示时间:2021年8月31日——2021年9月6日
二、报名条件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国有或私营企业,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承租。
2.企业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且成立年限在2年及以上(即企业成立时间在2019年8月30日前)。
3.报名保证金:300万元(不接受保函,以银行转账或现金交付,将在招租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资产均按现状出租,包括房屋现状、房屋内经营户现状、场地现状等,承租方需根据经营业态自行办理有关规划、建设、工商、消防、环保等手续。我事业部按现有材料进行提供,承租方因有关手续无法办理或因违规被处罚的全部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我事业部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方在装修、维修、经营期间,承租方负责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周边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出租资产的主体结构。
6.承租方须自行出资不少于80万元对出租资产内的公共道路进行修整及水泥硬化、建设排水系统、电线路改造、完善消防系统等,并支付消防车费用9万元给我公司。合同签订后,承租方一次性向我公司支付50万元作为维修改造项目的施工保证金,待竣工双方验收合格后,方予以无息退回。如有加建或增容,需书面报备我事业部,并提前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如因加建手续不全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资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损失并向我事业部进行赔偿。
7.租赁期满后,场地上的设施(含增建部分)全部无偿归我公司所有。
8.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有意者请于2021年9月6日17时前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中路3号我事业部,在递交报名材料的当天,我事业部向报名人传达《公开协议出租流程》一份。意向人在收到《公开协议出租流程》的当天向我公司缴纳报名保证金(以银行转账记录或现金缴款单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报名。报名咨询电话:***
南宁威宁市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商业事业部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