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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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2 |
地 区: | 茂名市 |
内 容: | **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21]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
2.2建设地点: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区内。
2.3建设规模:新增一套规模50000Nm3/h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
2.4建设投资:15583.36万元(不含增值税)。
2.4.3本标段合同估价金额3437.36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355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茂名分公司炼油含氢干气提纯回收氢气装置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前期施工准备工程;大型设备吊装工程及其地基处理;新建组对场地及其拆除;配合设备现场组对;设备运输及道路施工;临时施工用水用电设施的施工及维护等。包括但不限从施工、中交、交工验收、专项验收各阶段内工作;协助配合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处理试车中暴露工程质量问题,直至考核结束;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前期施工准备工程包括项目范围内拆除还建、围蔽、四通一平、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回填等前期施工准备工作。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 );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
(3)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或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
(3)安全负责人持有安全负责人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C证),2016年以来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
(4)质量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质量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工作。
4.2请你单位登陆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2021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7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17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1开标时间:2021年9月22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远程在线开标。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地址:***
邮编:5250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地址:***
邮编:525011;
电子邮箱***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茂名分部
2021年9月2日
招标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