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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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司法局 项目名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台自助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台自助机)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台自助机) |
关键词: | 法律服务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昌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 新昌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3台自助机)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3
预算金额(元): 390000
单位: 台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新昌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13台自助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9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杭州识度科技有限公司系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视频咨询项目的承建商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终端的生产商,其研发生产的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终端后台数据已实现与12348 浙江法网的互联互通,为12348浙江法律服务网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赔偿计算、法律文书、智能咨询、精准咨询)。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单一来源采购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杭州识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09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昌县司法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10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