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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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8 |
招标代理: |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年贮烟害虫诱捕器项目,招标人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 项目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2021年贮烟害虫诱捕器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2021年贮烟害虫诱捕器项目;
2.2 项目编号:XCZB11-2108056;
2.3 招标范围:贮烟害虫诱捕器(含烟草甲虫诱捕器、烟草粉螟诱捕器)的(生产)采购、安装、运输及售后服务;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正常需求发出后5日内到货,紧急需求2-3天内到货;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7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合同可以续签一年,续签需重新签订合同;本合同期届满,任意一方不同意续签合同的,应于合同期满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合同不再续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见格式三);
3.2.2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受贿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被查询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3.3.4 单位负责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1 年 9 月 1 日至2021 年 9 月 8 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812室)。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具有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承诺书(见格式三);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安阳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2021年 9 月 1 日
声明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声明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格式三:
承诺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财务状况有以上不良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