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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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7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凡河新区如意湖驳岸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设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凡河新区如意湖驳岸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 |
关键词: | 设计 |
项目概况
铁岭市凡河新区如意湖驳岸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 年09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WXCG202132
项目名称:铁岭市凡河新区如意湖驳岸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最高限价: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凡河新区如意湖驳岸维修改造及附属工程包括维修改造凡河七桥至如意湖酒店处驳岸1366米、如意湖闸门至琴桥处驳岸496米;如意湖清淤2100米的工程设计。
合同履行期限:以双方签定的合同为准。
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邮箱发送电子版文件
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夏新华城门市(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 年09月0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110号1-4华夏新华城门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采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所递交的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需将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现场核对后,原件当即返还,复印件留存归档,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20027092480319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鑫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