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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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3 |
招标代理: | 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汕尾市 |
内 容: | 公告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投审〔****〕*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自然**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由*级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 |
关键词: | 设计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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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丰县26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 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海发改投审〔20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由县级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勘查设计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招标项目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 9月3日,每天上午 9 时至11 时 30 分, 下午 3 时至5 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企业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4.1.2、投标申请人提交材料:①《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②项目负责人*** 以上投标申请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申请人自行增加封面(封面上注明企业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
5.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5.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的邮箱(1747608241@qq.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2、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 9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开标时间为 2021年 9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南侧(海丰消防大队后面))公开进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海丰县创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座202,后座204号 联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0660-6606210 电 话 : 0660-6691008
2021年 8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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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