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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30 标签: 辽宁省招标 规划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30
截止日期:2021.09.10
招标代理: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 (**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新型城
关键词: 规划
 
招标公告正文
辽宁政府采购网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08-30 至 2021-09-06
撰写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49091
项目名称: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

(一)总体需求

及时跟踪了解国家、省对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的战略要求,全面分析辽宁省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基础,总结辽宁省城镇化发展的突出矛盾与现状问题,研究如何贯彻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理清发展思路,提出辽宁省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战略目标和任务举措,高质量完成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编制,为全省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按照国家要求,编制辽宁省新型城镇化相关实施方案(具体题目待国家发布后确定)。

(二)主要岗位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节点成果内容

1.中标单位中标后3日内提交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框架大纲和主要内容。

2.中标单位与甲方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交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全文初稿。

3.按照甲方要求对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4.形成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后,2021年11月底前提交省发展改革委验收。

(四)服务成果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文本和辽宁省新型城镇化相关实施方案(具体题目待国家发布后确定)。

1.准确把握和研判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变化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2.全面总结现阶段辽宁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聚焦新型城镇化发展短板,找准辽宁省城镇化发展的突出矛盾与现状问题;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时代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奋斗目标,研究辽宁省新一轮新型城镇化总体目标及重点领域阶段性目标;

4.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形态优化、高品质生活空间打造、城市治理水平提升、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和政策建议。

5.突出研究成果对本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有效引领作用,成果报告经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符合国家发展政策和方向,研究内容有深度并贴合我省发展实际。

6.项目成果须通过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在规划编制期间按采购单位的最新要求修改完善,直至验收合格。

(五)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要确保可全天候召开会议(或视频会议)沟通讨论有关工作进展,并及时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书面修改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随时汇报沟通。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2.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归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和课题承担单位共同所有。按照“开门编规划”工作要求,规划编制过程及完成后一年内,项目负责人***

3.采购人负责组织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鉴定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到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文件(U盘)递交到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009691、041139751629),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在响应文件提交现场,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4、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响应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响应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加密备份文件(U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700080525157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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