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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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6 |
招标业主: | 江门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受******的委托,准备就******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A***)组织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院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门市公安局的委托,准备就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2021-A063)组织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8月27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编号:JM2021-A063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18566600元
五、论证小组成员:梁东涛、樊玲、杨欢(采购人代表)
六、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M2021-A063)于2021年8月27日9:30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采购文件论证会议。
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论证小组成员独立审查招标文件,主要对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合同范本等进行查阅,并就招标文件中不清楚的内容进行讨论。
论证小组各成员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的内容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采购人参考论证意见修改后的招标文件详见附件。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公安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西环路38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三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八、论证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共五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修订后的招标文件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江门市公安局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根据论证情况修订)
江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