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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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22 |
招标代理: | 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代理机构: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郭琦 项目负责人***
惠城中心区LED灯具主要材料采购协议供货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SC202105005
项目名称:惠城中心区LED灯具主要材料采购协议供货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惠城中心区LED主要材料采购协议供货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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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路灯 | 路灯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0 | 6,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城中心区LED主要材料采购协议供货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本项目非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但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采购人认为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投标实行价格方面政策扶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惠城中心区LED主要材料采购协议供货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时间: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9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七楼A座之一单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1126/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 称:惠州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惠州市桥东路南六巷23号七楼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七楼A座之一单元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2-2519114
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