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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潭镇福兴村龙潭东农民公园建设工程投标邀请书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30 标签: 福建省招标 漳州市招标 公园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30
截止日期:2021.09.10
招标代理: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漳州市
内 容:  致:**省蓝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浚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潭镇福兴村**东农民公园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为***西潭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西潭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关键词: 公园
 
招标公告正文
  致:福建省蓝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浚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泰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潭镇福兴村龙潭东农民公园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为诏安县西潭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 诏安县西潭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西潭镇福兴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为西潭镇福兴村龙潭东农民公园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价为¥494969.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西潭镇福兴村龙潭东农民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494969.00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预算审核价¥494969.00元,属于建市[2007]171号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小型规模标准。根据建市[2008]48号关于发布《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第五条,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工程发包价: ¥ 444602.8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日历天;定额工期/ 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具备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告字〔2020〕59号、闽建告字〔2020〕111号、闽建告字〔2020〕162号、闽建告字〔2020〕163号、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4)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办理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资料的证明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 31日至2021年09月04日到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546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09月10日15:3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仟捌佰元整(小写:¥8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当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09月10日15:30时;提交地点:诏安县西潭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an.gov.cn/)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西潭镇福兴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13806911511 ,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运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康华路546号 邮编: 363500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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