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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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13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邀请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实验室 勘察 设计 |
邀请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1.中科华创国际工程设计顾问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闽武长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中祥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3.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境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办街道西洪南街;
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在监测站原址东面的闲置空地扩建一幢省级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实验楼,实验楼为1栋6层,总用地面积1631.10㎡,建筑占地面积500㎡(征地1066.5㎡),工程总建筑面积32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监测用房、实验用房、连廊、值班室、配电房、一楼停车库、景观绿化、室外管网等。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勘察(初勘和详勘)、地形图修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负责承担与本工程勘察、设计图纸及相关的组织论证、承担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相关的后续服务工作等;
4) 勘察设计总周期为60日历天(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不包括招标人组织图纸评审的时间及施工期服务时间),并保证:(1)地质勘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地质详勘报告。(2)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方案通过审查后1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含设计文件审查后的修改和补充)。(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服务。
5)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中标人应确保设计成果能通过各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及还应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应在我省设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
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31日至2021年09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单位(报名地址可询问联系人***
4.2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接收予以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及交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3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地址:***
邮编:351100
电话:***
联系人***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51100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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