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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酸钠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30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清源净水器材有限公司就****年-****年度乙酸钠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请在****年*月*日之前将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至公告联系人。 一、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市清源净水器材有限公司就2021年-2023年度乙酸钠预选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请在2021年9月9日之前将采购人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要求报送至公告联系人***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第1-3项)

2.供应商须具备乙酸钠的生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此项目的能力。提供技术人员名单、技术人员学历职称复印件、技术人员社保证明、生产厂地证明、生产设备证明、环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第4-6项)

二、技术要求

1. 20%乙酸钠详细参数如下:

指标名称

技术要求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异物

含量(CH3COONa)/%              

≥20无结晶

COD值(万,mg/L)               

≥15

pH值

7-9

比重(g/mL)                     

≥1.08

总磷(TP)/(mg/L)               

≤1

氨氮/(mg/L)                     

≤20

氯化物(以Cl计)/%               

≤0.008

水不溶物/%                       

≤0.1

铁/%                             

≤0.0002

游离碱/%                         

≤0.001

 

2. 25%乙酸钠详细参数如下:

指标名称

技术要求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异物

含量(CH3COONa)/%              

≥25无结晶

COD值(万,mg/L)               

≥19

pH值

7-9

比重(g/mL)                     

≥1.1

总磷(TP)/(mg/L)               

≤1

氨氮/(mg/L)                     

≤20

氯化物(以Cl计)/%               

≤0.008

水不溶物/%                       

≤0.1

铁/%                             

≤0.0002

游离碱/%                         

≤0.001

 

三、工艺流程说明:

乙酸钠的整套生产工艺流程材料,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现场照片。(第7项)

四、质量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

1.具有乙酸钠检测能力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质量管控制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第8项)

2.提供乙酸钠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检测报告。(第9项)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方案及网点分布说明。(第10项)

五、货物运输要求:

1.确定合作关系后,供应商按采购方供货计划进行供货,供应商接到公司的供货通知后须72小时内送达,紧急情况下24小时内送达,(深圳市范围内)每批次到货量约为20-30吨。

2.供应商提供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运输要求,并具有符合要求的运输证明。标志标识应符合国家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供应商负责运输过程及装卸过程的安全措施。如因供应商在运输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运输和卸车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车辆运输证明。(第11项)

六、无违法违纪及无失信说明:

1.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记录,提供依法纳税证明、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第12项)

2.没有处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录中,提供未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录中的截图。(第13项)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声明,提供无违法违纪声明书。(第14项)

4.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第15项)

七、预选供应商确定合作关系后相关违约责任:

1.供应商应全面、实际履行相关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关合同未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等有关条款处理。

2.相关合同执行期内,不得因非不可抗力因素单方面提出终止、变更合同,否则需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采购方有权对封存样品进行自检或者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取样应在货物抵达指定地点2小时内完成,取样操作按照GB/T6678的相关规定执行。采集的乙酸钠样品应使用具密封盖的塑料样品瓶盛装。取样后密封好,贴上标签,并在标签上标注产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同时应填写取样信息表,信息表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取样人、送货人等信息,并有取样人和送货人的签名,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送货人取样见证委托书,证明其有权确认完成取样的资格,提供取样见证委托书。(第16项)

4.如采购方自检或第三方检测结果显示供应商所供乙酸钠不合格的,对未使用的货物,采购方有权退货,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按该批货物总价值50%之标准支付违约金;对已使用的货物,则采购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货款,且采购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自行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采购方支付的检测费用。采购方对供应商乙酸钠产品检测超过5次不合格的将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5.采购方应在供应商卸货后立即对货物数量、规格进行验收。如无异议,则指定代表在供应商发货单上(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视为采购方通过数量确认(该等验收不排除供应商货物质量责任)。如采购方对货物数量有异议的,则以采购方收货地点安装的地磅系统显示的数据为准。

6.如果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交货,应按本次供货金额的10%/每日的费率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超过约定时间内仍未能交货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仍需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需支付因未及时送货给采购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7.供应商供应的乙酸钠质保期限为半年,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8.供应商在确定合作关系后十个工作日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

9.供应商的不合格产品(货物)存放在采购方仓库或场地超过一个月,采购方对该产品(货物)有处置权。

10.如就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次评审项目共计100分,共计5位评委,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审分数的平均值,各潜在供应商符合或不符最终由此次评委评估决定。

相关所需提供材料及分值排布如下:

1.营业执照 (3分)

2.法人证明书 (3分)

3.授权委托书 (3分)

4.技术人员名单、学历职称复印件、社保证明 (16分)

5.生产厂地证明、存储场地证明、生产设备证明 (11分)

6.环评报告 (15分)

7.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现场照片)(5分)

8.质量管控制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5分)

9.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检测报告 (15分)

10.售后政策及网点分布说明 (3分)

11.车辆运输证明 (3分)

12. 依法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分)

13.未在《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录中的截图 (4分)

14.无违法违纪记录声明(声明书) (3分)

15.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承诺书) (3分)

16.取样见证委托书 (2分)

以上材料请转换成PDF格式按顺序排版后盖章提供

九、采购人名称:深圳市清源净水器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ingyuanchanping@tom.com

深圳市清源净水器材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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