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30 |
---|---|
截止日期: | 2021.09.07 |
招标业主: | 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厅****-***智能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B***HT***F 项目名称:**厅****-***智能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 |
项目概况
公安厅2021-225智能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见附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1B143HT024F
项目名称:公安厅2021-225智能执法办案中心信息化设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4.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公安工作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机场公安局通过充分调研、细致剖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依据《关于深化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的指引,从执法环节和执法痛点、难点问题入手,以安全、舒适、高效、智能为原则,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智能硬件,打造全面覆盖、有机衔接、环环相扣的智能信息化执法办案场所。
2.需求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智能执法场所管理平台 |
1 |
套 |
2 |
人脸识别管理主机 |
1 |
套 |
3 |
办案中心管理终端 |
1 |
套 |
4 |
人脸识别流程管控终端 |
15 |
套 |
5 |
视频智能分析设备 |
1 |
套 |
6 |
一体化智能审讯台 |
5 |
套 |
7 |
智能物管柜(主柜) |
1 |
台 |
8 |
智能物管柜(副柜) |
2 |
台 |
9 |
办案中心外设配件包 |
2 |
套 |
10 |
交换机 |
2 |
台 |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至 2021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类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