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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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9.09 |
招标代理: |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B***,委托代理编号:HNZLF-****-GC(HY)- |
关键词: | 宿舍 小学 政府 |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8月27日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N2021-B135,委托代理编号:HNZLF-2021-GC(HY)-136)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CN2021-B135 委托代理编号:HNZLF-2021-GC(HY)-13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代理服务费/元 |
B01060-教育用房施工 |
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1项 |
780000.00 |
不高于78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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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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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宿舍楼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
具体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2)工期要求: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工并验收合格。 (3)付款方式:按工程施工进度付款,具体双方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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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是( ) 否(√) |
是( ) 否(√)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1年9月3日止,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5:00时~17:30分(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1810室,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持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磋商文件。具体如下:
①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见附件1;
②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原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⑤提供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或资信证明原件(针对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情形);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⑦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⑧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原件。
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质证件进行审核,并将整套复印件留存备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磋商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10: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9日10: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常宁市财政局七楼会议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说明: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否则谢绝进场。谢谢。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常宁市塔山瑶族乡中心小学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行政监管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