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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海安市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27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通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27
截止日期:2021.08.27
招标代理: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通市
内 容:***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即招标人)***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招标公告正文
海安市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即招标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海安市大公镇校园改薄工程。
(2)工程地点:海安市大公镇。
(3)招标范围:海安市大公镇校园外墙面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180 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编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B3206210336000905003001 施工 280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3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 2019 年 08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 年 8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 年 7 日 31 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9)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 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限中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6日到2021年8月27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 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标段(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27日0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5.6 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4 份、含电子文件 1 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大公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大公镇 地 址:***
联系人:汪小中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912856110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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